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略)资中德康“内江黑猪”铁佛扩繁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依申请人承诺作出批复决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4月**日-**年4月**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兼传真:(略) 地址:(略)(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资中德康“内江黑猪”铁佛扩繁场项目 | 资中县铁佛镇柏龙村、石关村、邵家坝村 | (略) | (略) | 新建繁育舍3栋,怀配舍1栋、育成舍7栋、后备舍1栋、分娩舍3栋、隔离舍1栋,均为1F建设;并配套建设公辅工程、仓储工程、办公及生活设施、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年存栏母猪**头,年出栏育肥猪5万头,场区不涉及饲料加工,不进行生猪屠宰等。 |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场地落实“六必须”、“六不准”要求,实行围挡封闭施工、洒水降尘、道路硬化、运输车辆清洗等抑尘措施。 (2)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抑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旱厕收集处理用作农肥。 (3)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合理施工布局、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取吸声、隔声等措施控制。 (4)固废: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弃方外运;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外售,部分及时清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清运。 二、营运期: (1)废气:对猪舍、污水处理系统恶臭单位、粪便暂存间喷洒除臭剂、EM制剂、杀虫剂等;优化养殖工艺、控制饲养密度、合理配置饲料营养结构和用量,及时清理圈舍、加强通风;污水处理系统的恶臭单位封闭设置,其他池体半地埋设置;食堂油烟经净化后通过油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沼气经脱水脱硫后用于生活用气;发电机烟气经自带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2)废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事故应急池收集后用于项目为扰动绿化用书;其余废水经“固液分离机+物化沉淀1+厌氧反应器+一级AO+二级AO+物化沉淀2+消毒+氧化塘”处理后,水质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中旱作标准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相应限值后,通过管网输送至项目配套的种植区域灌溉,不排入周边地表水体。 (3)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绿化阻隔等措施降低噪声。 (4)固废:脱水后的猪粪、沼渣、污泥经收集暂存(略)生产有机肥;废气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废脱硫剂交由原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淘汰种猪外售;病死猪及分娩物(略)处置;畜禽医疗垃圾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项目区实施分区防渗,并加强环境管理,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的措施。 三、公众参与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进行了三次网上公示、两次报纸刊登公示及一次拟建地点周边张榜公示,并发放了调查问卷,期间未收到公众有任何形式的环境影响反馈意见。 四、其他部门意见 1.资中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略)-**]FGQB-**号),同意项目建设。 2.资中县铁佛镇人民政府出具项目选址意见,项目选址不在铁佛镇规划区范围,符合场镇总体发展规划。 3.资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铁佛镇人民政府、铁佛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联合出具基本农田审查图,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 4.资中县农业农村局出具了项目选址不在划定的禁养区范围的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