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分局委托,拟对“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分局食堂劳务派遣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比选编号:SCRGDL-LZ**-**
二、比选项目: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分局食堂劳务派遣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已落实。
四、比选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六、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售价:比选文件自**年5月**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年5月**日上午9:**-**:**;下午**:**—**:**(节假日除外)(泸州市江阳区纪念标**号(泸州市胜蓝职业学校旁)(略)购买。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略)/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注:投标单位购买比选文件时必须携带:1. 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注:报名时带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略)公章。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年5月**日9时**分 (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八、比选地点:(略)(泸州市胜蓝职业学校旁,泸州市江阳区纪念标**号)。
九、本投标邀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略)/)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略) 购 人: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分局;
地 址:(略);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 址:(略)(泸州市胜蓝职业学校旁)。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略)-(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