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乐至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三期工程除臭设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L(略)**
项目名称:乐至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三期工程除臭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成交供应商须在**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等工作并移交至采购人组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至(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经办人员可通过网络((略))提交以下资料: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售价:(略).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