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富达路及釜江大道(金三角)片区排水防涝建设工程市政管网标段的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略)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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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略)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略)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富顺县富达路及釜江大道(金三角)片区排水防涝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补遗文件 致各投标单位: 1、富顺县富达路及釜江大道(金三角)片区排水防涝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企业资质条款第2、项原为:近4年(**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个中标并完成单合同不低(略)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得3分,每增加1个类似业绩加1分,本项满分5分。现更正为: 2、近4年(**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1个单合同不低于(略)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得3分,每增加1个类似业绩加1分,本项满分5分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原为 **年**日**日** 时**分,现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更正为:** 年**日**日**时**分.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原为:** 年**日**日** 时**分,现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更正为:** 年**日**日**时**分。 4、其余不变,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富(略) **年7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