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欢迎来到四川招标网 登录 免费注册

建筑市场网

旗下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招标公告> 古蔺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古蔺县滨河西路107号天成名都A区4幢3单元401号住宅(

古蔺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古蔺县滨河西路107号天成名都A区4幢3单元401号住宅(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四川 2021-09-06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2021-09-06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告正文
下文中(略)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古蔺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古蔺县滨河西路**号天成名都A区4幢3单元**号住宅(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特别提醒:本涉案财产由本院直接对接淘宝网进行司法拍卖,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办理,全程公开、透明、零佣金,意向竞买人若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拍的,所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妨碍执行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古蔺县人民法院将于(略)**时至(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古蔺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略)/**/**,户名:古蔺县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

标的名称

古蔺县滨河西路**号4幢3单元**号住宅

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加价幅度:(略)

注:1.标的物占有情况:有人居住。

  1. 本院依法对上述房屋进行网络询价,并形成电子询价报告,上述房屋的网络询价结果: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略),阿里拍卖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略),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略)。

  2. 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及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卖方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后**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购房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无正当理由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财产提供的现场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在拍卖前必须亲临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认真研究查看竞买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恒通辅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有关协助办理过户、融资咨询服务可联系**-(略)(恒通辅拍)(节假日休息)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恒通辅拍”完成自助预约。预约成功后,我们将在**年**月9日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通知短信)。

(温馨提示:看样的意向竞买人请提前预约,以便于组织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方可竞得标的物(本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可以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也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十、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淘宝系统将对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古蔺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略)古蔺支行,账号:(略)0(略)**。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https://(略)/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w.(略).a**dqe.**.**c**be4PJWld9&wh_ttid=pc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格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等信息见上述公告)并在交付余款7个工作日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古蔺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若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因限额无法支付的,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须知等。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看样咨询电话:(略)-(略)(恒通辅拍)、(略)。

法院咨询电话:(略)-(略)

法院监督电话:(略)-(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北京建鑫汇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学园北街26号  售后电话:17611131906
©2018-2025 建筑市场网 版权所有   ICP证:京ICP备20001101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1737号
关注微信服务平台
实时提醒定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