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清江教育园区建设工程项目-幼儿园及附属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答疑书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投标人问:监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配备情况及能力”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
回复:由于该工程属新址新建项目,工程规模较大,工期短,工程地与剑阁县城主城区较远,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和附属配套建筑工程,其中电梯、中央空调、成品抗震支架及箱式变电站等大型设备安装工程造价较大,所涉及到相关专业及相关部门较多,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评分设置与该招标项目的项目特征相一致,与建设内容高度相关联,并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投标人问:招标文件中无施工图纸。
回复:按招标人要求上传施工图纸
3、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剑阁县教育局
**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