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股权转让
挂牌日期:(略)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SC(略) |
---|---|
项目名称 | (略)**%股权转让 |
转让方名称 | (略)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成都传媒集团 |
转让比例 | ** |
挂牌价格 | (略)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重大披露事项: 1(略)从**年**月停业起至评估基准日都未打印银行对账,也未与银行对账,因企业多年未经营,若要银行函证或是打印银行对账单,均需企业法人到银行现场办理手续,但又因企业法人在外地无法到场,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函证均无法履行相关评估程序。为本次评估目的谨慎性原则,银行存款的评估价值以账面值列示。 2、评估范围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发生日期均在停业前,距评估基准日已超过5年以上,因被评估单位停业多年,被评估单位没有工作人员对往来款进行催收和核实,评估人员无法联系到对方单位或个人,无法履行函证程序,评估人员从谨慎性原则出发按账面原值列示评估值,计提的减值准备评估为零。 其他披露事项: 1、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业务情况等方面的风险和瑕疵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风险和瑕疵,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2、期间损益:标的企业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3、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在西南联交所场内行使。优先购买权行使方式如下:(1)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应在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间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产权受让申请,并按照半过程行权方式行权。(2)如在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间未履行报名手续,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将不确认其在此次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 4、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5、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双方服务费和用于备案的《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给转让方。 6、其他详见审计报告、标的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产权交易合同。 7、评估报告不备查。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缴纳保证金; 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