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个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答疑一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的提问作出回复如下:
提问:技术负责人要求职称“水利施工与环保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本项目不贴切,水利职称完全可以胜任该项目管理等。
回复: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在设备的管理运行过程中,根据本项目新建生态湿地,化粪池及沉淀池对环保的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专业为“水利施工与环保”符合本项目的要求。请各投标人遵照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内江市隆昌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
附件信息
答疑一号(略)(1).pdf | (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