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受绵阳市人民医院委托,拟对“儿科用鼻加热加湿高流量氧疗仪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四川同君竞磋(**)5号。
2.采购项目名称:儿科用鼻加热加湿高流量氧疗仪采购。
3.采购人:绵阳市人民医院。
4.采购代理机构:(略)。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预算金额:(略)。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投标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所有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略):**- **:**北京时间,在(略)(绵阳市东原长岛6号楼商铺**-**)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略)/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盖鲜章)。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1月**日**:**(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略),(略)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磋商地点: (略)(绵阳市东原长岛6号楼商铺**-**)。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绵阳市人民医院
联 系 人: 吴主任
联系电话:(略)-(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