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潼县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梓潼县五丁路北段潼城·状元府地下室车库的公告
(第一次)
梓潼县人民法院将**年月2日**日**时至**年2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梓潼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四川省梓潼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略)/**/**),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梓潼县五丁路北段潼城·状元府地下室-1、-2层共**个车库。
以上标的物评估总价分别为(略),本次起拍价:(略);评估价为(略),起拍价(略);评估价为(略),本次起拍价:(略);评估价为(略),起拍价(略);评估价为(略),起拍价(略);评估价为(略),起拍价(略);评估价为(略),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1月**日起至**年2月**日止(节假日休息)上班时间:9:**-**:**,接受咨询,统一安排,集中看样(也可自行前往看样),竞买当天不接受咨询。
本院已(略)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银荃辅拍”,咨询编号:“YQ**-2”,咨询电话:(略)-(略)、(略)或关注微信公众号“银荃辅拍”进行咨询。
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竞买须知约定的时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价款付清后,到本院相关部门领取裁判文书。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自行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院不负责办理产权过户工作。拍卖标的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有线电视、卫生费、燃气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提供相关权证,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查询。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会相应延长。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1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具有优先购买权的当事人可在本公告发出后5日内到梓潼县人民法院办理登记,公示5日后未到梓潼县人民法院办理优先购买登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年3月2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梓潼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案款,开户银行:(略)梓潼县支行,账号:** ** ** ** ** **,转账时请备注“(**)川**执**案拍卖成交款”)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同等条件下,该车位所在小区的业主具有优先购买权,且小区车位应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所需。
十五、小区外人员可参与竞拍,但请自行与物业、开发商取得联系,了解小区车位的销售要求。严禁竞买人恶意抢拍、竞价、全拍,原则上每人竞拍车位不超过三个。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 (略)、(略)
注: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下午**:**
承办人:谢法官 联系电话:(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略)/梓潼县人民法院监察室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略))、淘宝网”上查询。
梓潼县人民法院**年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