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宜宾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项目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略)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宜政采公委〔**〕1号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宜宾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项目首次公告日期:(略) **:**:**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更正内容:各供应商: 经研究,现将我中心近日发布的宜政采公委〔**〕1号采购文件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将第七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4.4本项目具体评分项目因素、权重及分值如下第3项技术方案评分标准中“带△号每项2分,其余每项1分(缺少该项或该项技术方案建设内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该项不得分。其中带△号项为关键项,累计缺少2项或2项内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共**分”更正为“带△号每项2分,其余每项1分(缺少该项或该项技术方案建设内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该项不得分)。共**分” (二)将第七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4.4本项目具体评分项目因素、权重及分值如下第7项项目人员评分标准中“2、技术负责人具有国际项目经理(IPMA)、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每具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更正为“2、技术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测绘类专业正高级工程师的每具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 (三)将第七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4.4本项目具体评分项目因素、权重及分值如下第8项综合实力评分标准中“5、投标人获得过由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每个得2分,二等奖每个得1分,最高得6分。”更正为“5、投标人获得过部、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每个2分,二等奖每个1分,三等奖每个0.5分,最高得6分” (四)将第七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4.4本项目具体评分项目因素、权重及分值如下第**项评分及权重“支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更正为“支持少数民族地区”,评分标准“投标人注册地在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得1分。(提供不发达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投标人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更正为“投标人注册地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得1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将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更正为**年2月9日下午**:**,供应商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年2月**日上午9:**。 特此通知 更正日期:(略)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 **:**:**至(略)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宜宾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采购文件下载。2、【投标保证金】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即:(略) **:**:**到达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3、【技术服务费的缴纳时间】请于(略) **:**:**前登录宜宾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4、【投标截止时间】(略)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名称: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略):唐先生联系方式:(略).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略):陈先生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