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作为比选人,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四川省环保督察噪音投诉点隔音设施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四川省环保督察噪音投诉点隔音设施建设工程监理。
2、建设地点:(略)
3、建设规模及投资:新建声屏障**米,更换现状声屏障**米,以及防撞墙顶部钢管拆除及恢复。估算建安投资约(略)。
4、比选范围:四川省环保督察噪音投诉点隔音设施建设工程设计图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的监理。(不含施工阶段费用控制管理工作内容,由比选人另行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
5、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暂定**个月(具体为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质量保修期满并办理移交手续后为止。其中施工工期:3个月,实际开始实施日期以比选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二、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须为注册在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
4、类似业绩要求:**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已完类似工程(指工程造价不低于(略)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5、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6、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省外企业提供);
7、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9、入围条件:市政比选申请人开选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比选申请人。
三 、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有意参选者请于**年2月**日至2月**日9:**~**:**时(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持报名资料到成都高新区天长路**号永安公服**室报名获取比选文件。
2、报名资料为①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原件、留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时间为准),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省外企业提供)(真实性由比选申请人负责)。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2月**日**时**分,地点为成都高新区天长路**号7楼**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以(略)》(http://(略)/)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