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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普威国有林保护局一台动车处置

招标公告 四川-成都 20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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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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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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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周公山镇(原南郊乡)昝村牛金山国有林地联合造林林木转让

发布时间:(略)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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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周公山镇(原南郊乡)昝村牛金山国有林地联合造林林木转让
<-- 项目简介 -->
标的名称: 雅安市雨城区周公山镇(原南郊乡)昝村牛金山国有林地联合造林林木转让
项目编码: GR**SC(略) 挂牌价格(万元): 7.**
价格说明:
首次挂牌公告期: **个工作日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 (略)
挂牌截止日期: (略)
<-- 转让方 --> <----> <---->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雅安市雨城区国有林场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雅安市雨城区国有林场
主管集团部门名称 雅安市雨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住所/注册地址 雅安市雨城区县前街**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李艳
注册资本(万元) 2.**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企业类型 其他
所属行业 林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MB(略)R
经营规模 微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雅安市雨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单位名称 雅安市雨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文件类型及文号 批复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7.**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林木采伐经营合同》。 三、受让方应于《林木采伐经营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和履约保证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价款和《林木采伐经营合同》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划转价款。 四、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或足额交纳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用,西南联交所将从保证金中扣除本次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至转让方账户,由转让方处置。 五、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清交易价款视为违约,承担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履约保证金(略)在受让方按公告内容及《林木采伐经营合同》要求完成林木采伐、运输、清场等工作,经转让方验收伐区合格,出具证明后,转让方在7个工作日内,按受让方指定帐户全额、无息退还;若受让方未通过验收,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本次转让价格为(略) 。由于我场为非税单位,只能提供收据。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法人、企业非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事项披露 一、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对外公开转让。转让方对标的所作的描述、蓄积量、出材量等数据均由设计单位(有资质)按规程计算得出,以上数据均属参考性意见且不代表转让方的任何担保。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规划的采伐范围、采伐数量、采伐时间、采伐难度以及转让标的存在状况合法性、效力、有无行使权障碍等各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勘察、鉴定,现场查勘、鉴定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报名则视为其完全了解标的情况,对标的物所有情况无异议,成交后,不论标的物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受让方在采伐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和执行以下规定: (一)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转让标的已于(略)办理了采伐证许可证,并于(略)前全面完成择兜放水工作,受让方应于**年9月**日前完成清林任务,若未在规定时间截止前完成清林任务的,受让方则不得再进行生产。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天灾、政策性调整等)造成工期延误时,受让方应及时书面告知转让方,由转让方同意后方可延续采伐时间;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天灾、政策性调整等)造成采伐作业终止,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退场,转、受双方解除合同,转让方不对受让方进行任何赔偿。 (二)受让方须在交通道口、行人路口、生产现场设置安全警示和公告牌,提醒行人和生产管理人员注意安全。在整个采伐期内不论受让方因任何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一律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受让方须为生产作业和管理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不得拖欠民工工资。 (三)受让方依法自行负责木材的采、集、运、销售等工作,并承担木材的采、集、运、销售等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和相关责任。 (四)木材运输: (1)受让方在木材生产经营过程中,须自行组织车辆运输,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受让方承担。 (2)严禁超载超限运输木材。若受让方超载超限运输木材违章,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五)木材生产质量要求: (1)伐桩:采伐伐桩高度不超过**㎝。 (2)林地清理:采伐的木材长度二米以上,小头直径不小于八厘米的,全部运出利用;伐区内的采伐剩余物的藤条、灌木,在不影响森林更新的原则下,采取保留、利用、堆集或者截短散铺方法清理。 (六)受让方自行销售,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转让方不承担包括市场风险在内的任何责任。 (七)受让方须自行全面了解林区道路情况,妥善处理好各种情况、费用和补偿等问题,负责道路维护,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使用。 受让方在生产经营木材过程中,如损毁伐块周边农户土地及附着物或其他财物等情况,由受让方承担赔偿。 (八)采伐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对不再利用的道路及其他设施设备等及时关闭或拆除,逾期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受让方不承担伐区的造林更新任务。 四、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须遵守《森林防火条例》,做好生活用火的火源管理。若引发森林火灾,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概由受让方承担。 五、本次转让项目经纪代理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六、其他事项详见《林木采伐经营合同》、《作业设计图》、《四川省林木采伐许可证》。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林木采伐经营合同》、《作业设计图》、《四川省林木采伐许可证》。并知晓《林木采伐经营合同》、《作业设计图》、《四川省林木采伐许可证》内容。若受让成功后,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林木采伐经营合同》。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万元) 3
交纳截止时间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林木采伐经营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保证金及价款结算账户

账户:

收款单位:西(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略)(略)1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作业设计图 下载
四川省林木采伐许可证 下载
林木采伐经营合同 下载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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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略)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略)-(略)
项目报名联系人: (略)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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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本所官网((略))及第四产权((略))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三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四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七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八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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